由于伊利諾伊州的《生物識別信息隱私法》,又有一家社交媒體公司正在賠錢。Snap公司(Snapchat的母公司)在伊利諾伊州關(guān)于其使用面部識別技術(shù)的集體訴訟案中達成了3500萬美元的和解。該訴訟稱,Snapchat違反了BIPA法律,在未經(jīng)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和儲存了使用其鏡頭和過濾器的用戶的生物識別數(shù)據(jù)。2015年11月17日之后居住在伊利諾伊州并使用Snapchat流行的AR功能的居民可能有資格獲得和解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