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整公積金貸款申貸繳存條件三周后,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上調至80萬元。 6月15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在青島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貸條件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50萬元。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保持不變。 根據(jù)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0年4月8日發(fā)布的通知,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6萬元。 中新經(jīng)緯注意到,三周前,青島已對公積金貸款申貸繳存條件進行調整。 5月2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強化租購并舉支持力度優(yōu)化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舉措的通知》,明確了調整公積金貸款申貸繳存條件以及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房齡有關規(guī)定。 具體為,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標準由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365天且在申貸近12個月連續(xù)正常繳存,調整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半年,申貸時連續(x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購買二手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與房齡之和由最長不超過30年,調整為最長不超過50年。取消房齡與首付款比例掛鉤的規(guī)定,不再按房齡階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 此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青島市財政局等5月27日發(fā)布《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允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貸款職工不作逾期處理,支持階段性提高繳存職工租房提取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