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提取公積金所需條件: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三)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申請人及配偶的租賃行為應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guān)規(guī)定。
個人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申請人應持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辦理提取申請手續(xù):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2、已婚申請人的結(jié)婚證、戶口簿等婚姻關(guān)系證明;
3、申請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個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還應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賃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還應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協(xié)議)、租金繳納證明;
(2)原公共租賃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的稅控發(fā)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還應提供填妥的《房屋狀況信息查詢申請表》(見附件三)或有效的無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