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進行設備租賃時,要對出租人的設備擁有權(quán)進行確認,看是否為出租人本人所有,還需審核出租人的其他證件是否齊全,齊全便可進行租賃交易,否者另行他家。
二、設備租賃時該注意融資租賃設備
融資租賃又叫設備租賃也可以稱為現(xiàn)代租賃,指的是出租人出資購置租賃設備,將其租賃給承租人,承租人通過分期的方式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在租賃期間出租人還是享有設備的擁有權(quán),而承租人則只享有使用權(quán),當租期滿后,設備可為出租人所有,也可為承租人所有,一切根據(jù)融資租賃租賃合同為標準,如租賃合同并未指明,則進行協(xié)議補充,規(guī)定租期滿后設備的終歸屬權(quán)。假設協(xié)議補充并不能確定所有權(quán),則設備終所有權(quán)還是歸出租人,這一點承租人在簽署合同時要尤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