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依法向其相關(guān)部門進行登記:
以房屋為抵押物的要到房產(chǎn)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以交通運輸車輛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以機器設(shè)備及其它物資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
不屬于上述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xù)。
以上抵押物在有關(guān)部門登記的同時,原則上要進行資產(chǎn)評估并出具證明手續(xù),便于合理合法辦理抵押貸款。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原則上由抵押人進行妥善保管并及時維護保養(yǎng),保持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本公司檢查,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抵押物在抵押期內(nèi),抵押人不得拆遷、出租、轉(zhuǎn)讓或再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