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題:驗資報告的標題應當統(tǒng)一規(guī)范為“驗資報告”。
(二)收件人:驗資報告的收件人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按照業(yè)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驗資報告的對象,一般是指驗資業(yè)務的委托人。
(三)范圍段:驗資報告的范圍段應當說明審驗范圍、出資者和被審驗單位的責任、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責任、審驗依據和已實施的主要審驗程序等。
(四)意見段:驗資報告的意見段應當說明已審驗的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
(五)說明段:驗資報告的說明段應當說明驗資報告的用途、使用責任及注冊會計師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六)附件:驗資報告的附件應當包括已審驗的注冊資本實收情況明細表或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情況明細表和驗資事項說明等。
(七)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驗資報告應當由執(zhí)行驗資的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八)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驗資報告應當載明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和地址,并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公章。
(九)報告日期:驗資報告日期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完成審驗工作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