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行的責任
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信用證不是由開證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過其在受益人國家或地區(qū)的代理行,即通知行進行轉(zhuǎn)遞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優(yōu)點就是。通知行的責任是應合理謹慎地審核它所通知信用證的表面真實性。
2、信用證的傳遞方式
信用證可以通過空郵、電報或電傳進行傳遞。設(shè)在布魯塞爾的SWIFT運用出租的線路在許多個國家的銀行間傳遞信息。大多數(shù)銀行,包括中國的銀行加入了這一組織。
3、 有效信用證的指示 當開證行用任何有效的電訊傳遞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證或信用證的修改,該電訊將被認為是有效信用證文件或有效修改書,并且不需要再發(fā)出郵寄證實書。
開國際信用證的時候是需要雙方在合同當中一開始就約定清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一般這種國際信用證是需要買方向銀行申請的,銀行在審核過相關(guān)的條件以后就會給當事人出具信用證的,并且國際信用證是通過電傳或者電報等方式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