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卡丟了能不能掛失, 不能掛失怎么辦?針對這一問題,小編整理除了一些相關介紹,大家請收看以下內(nèi)容。
案例回放:市民周先生來電反映,單位上發(fā)給他一張某商廈的購物卡,卡內(nèi)存有500元錢,可是當他去商廈消費時卻發(fā)現(xiàn)購物卡丟失了。他不知道該卡丟失后還能不能把卡里的錢要回。
某商廈負責銷售購物卡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小編,購物卡是為了方便顧客攜帶,是一種不記名不作任何登記的消費卡,而且卡上也注明了“不掛失”等字樣。刷卡消費其實也就等于是現(xiàn)金消費。商廈考慮到顧客的利益,萬一購物卡丟失了,如果失主以前持卡消費過的話,可以帶著上次消費的電腦小票,提供一個正確的卡號,商廈可以為他辦理掛失手續(xù)。但是如果消費者不能提供正確卡號的話,商廈就不能為消費者辦理掛失。商廈以前就碰到過消費者來掛失,提供的卻不是他本人的卡號的事情,結果把另外一位消費者的卡號給掛失了。這樣的話,也損害了其他消費者的利益。該工作人員提醒持卡消費的市民朋友們,一定要好好保管好自己的購物卡,而且能把購物小票留著。萬一購物卡丟失了可以憑小票辦理掛失手續(xù)。
近年來,關于超市購物卡的糾紛和爭議一直不斷,但是針對這一領域的法律法規(guī)存在空白。
雖然根據(jù)規(guī)定,從2013年11月1日開始,購物卡達到一定金額需要實名登記,但是依然有空可鉆。比如一次性購買面值一萬元的購物卡需要實名制,但購買10張面值1000元的購物卡就不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并未對商家出售的此類不記名的購物卡作出可掛失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