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鋰電池二次資源的種類很多、含量差異很大,要找到1種統(tǒng)一的無害化處置模式是不可能的,但遵循一定的規(guī)律,可以減少回收利用過程中的二次污染,向著無害化的境界前進。
(1)回收利用工藝的性。在制定鋰電池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方案時,除了考慮鋰電池的回收率以外,將回收利用過程中的二次廢氣、廢液和廢渣的治理問題放在與鋰電池的回收利用率同等重要的地位。如果某一回收方案不能解決二次污染問題,則必須放棄該回收工藝。
(2)以廢治廢。用其它廢棄物作為處置鋰電池二次資源的原料,達到以廢治廢的目的,是鋰電池廢料無害化處置的較好方法。例如,用其它行業(yè)產生的酸性、堿性廢水作為鋰電池廢料處置過程中的酸堿,以電鍍廢水作為鋰電池廢料處置過程中的含氰溶液等都能夠達到以廢治廢的目的。對于含鋰電池較高的固體廢料,可以作為冶煉廠冶煉過程的添加物料,盡量減少單獨處置鋰電池二次資源的數(shù)量。
(3)生物處理。許多生物體對金銀等鋰電池有特殊的親和力,利用某些特殊的和其它生物體處置含鋰電池的廢料具有較大的應用前景。該方法能夠大大減少鋰電池二次資源處置過程中的酸堿和氰化物的使用量,大大減少火法處置過程中的煙塵排放量。
(4)集中處理。將含鋰電池的廢料盡可能集中處置是減少二次資源回收利用過程中二次污染的一條有效途徑。集中處置過程中能夠充分利用各類廢棄物的有用資源,利用較高投資的處置設備解決回收過程中的二次污染問題,盡可能向著無害化的程度邁進。
(5)滯后處理。對于目前暫時無法做到無害化處置的鋰電池廢料,將這些廢料暫時集中放置是一條明智之舉。例如,各類電器的板卡、顯示器等如果沒有真正的無害化處置方案,經過適當拆解后集中儲存,待找到科學合理的無害化處置方案后再統(tǒng)一處置,比現(xiàn)在簡單地用火法或酸堿浸泡處置要對環(huán)境有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