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發(fā)局批準;
2、外管局批準;
3、工商部門批準,需要準備如下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3)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5)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的副本;
(6)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7)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所需資料如下:
(1)工商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單位公章或介紹信;
(4)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舊代碼證書及IC卡。
5、變更稅務登記證,需依次分別到國稅局及地稅局進行辦理,并需提交以下文件:
(1)《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
(2)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式二份;
(3)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案,工商局準予變更核準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二份;
(4)變更后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二份。
6、銀行賬戶更名;
7、海關變更;
8、電子口岸卡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