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標牌的花紋必須符合技術標準,在各種交通標牌的花紋的形態(tài)、規(guī)格設計、制作中,不可以因為工作不嚴謹、資產落實不到位等狀況,造成很多地方存有設置的交通標牌版塊不合規(guī)的現象,進而產生交通標牌的設置與行業(yè)標準存在一定的差異的狀況。
2、交通標牌信息量設置應考慮,合理布局,避免出現信息不夠或負載的情況。我國目前路面交通標牌信息負載是經常出現的難題,減少了交通標牌應起到的作用。這樣的事情通常造成駕駛人員并沒有充裕的時間鑒別、了解標識牌信息,進而影響道路交通。交通標牌必須做到的要為駕駛者提供顯眼、確立、簡約、持續(xù)的路信息。
3、交通標牌里的標志信息順序排列不正確,依據標準,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時,應當按照限令、標示、警示順序,自上而下或者由左而右排序。但我國目前道路上的標識牌信息設置次序不正確狀況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