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海底打撈物品?
1、沉沒地點水比較淺,比如港灣、淺海,不*過15米深度,一般是先派潛水員下去摸排,搞清楚結構、破損位置
然后由潛水員在水下作業(yè),先把一般的漏口堵上,僅留一個作為排水口
用浮箱下沉到沉船邊上,固定好,然后用高壓氣體把沉船內的水排出來,借著封閉破損口,同時浮箱慢慢排水,利用浮力把沉船帶上來
這種叫整體打撈
2、沉沒深度大,比如昔日打撈阿波丸,就是打撈船停在邊上,派潛水員下去,慢慢摸,將撈出來的東西傳上來
3、比如冷戰(zhàn)時期,美國打撈沉沒的蘇聯(lián)潛艇,是采用類似*種方式,但是他們使用機械臂抓住目標后向上提舉
4、利用潛艇或深潛器對接,竊取部分秘密材料,這種事情也有,但比較復雜,成功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