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是相對于“今”而來的,未采用現(xiàn)代印刷技術印制的書籍,皆可稱之為古籍。
當人們開始有意識地將文字刻寫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記錄知識、傳播思想,圖書才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古籍編撰史》中提出圖書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構件:
知識信息;
著作方式;
文字;
物質載體;
文字制作技術;
裝訂形式。
以這六條標準來衡量諸多圖書起源的幾種說法:“陶器說”過分強調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無的裝飾品;“河圖洛書”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話傳說,不足為憑;甲骨、青銅、石刻均不能稱之為圖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