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yè)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考慮到家庭轎車的發(fā)展,對于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后需繼續(xù)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理后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長不超過10年,延長連用期間按規(guī)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xù)三次檢驗不合格的應報廢。
每年四分之三該報廢汽車為何仍在行駛
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經濟發(fā)展研究分會副理事長應愛斌2010年8月表示,汽車工業(yè)既是拉動國民經濟發(fā)展的支柱產業(yè),也是高消耗、高排放、影響環(huán)境污染的重點行業(yè)。2009年我國汽車累計產銷雙超1360萬輛,汽車總保有量已經突破7000萬輛,按照每年大約7%的報廢量,僅報廢汽車的重量就超過700萬噸。
對于愈加嚴重的汽車報廢問題,有人說,成為“世界停車場”之后,中國正變成“世界汽車垃圾場”。
車輛報廢補貼,即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是指政府為鼓勵車主報廢老舊車輛,并鼓勵購買更環(huán)保、更節(jié)能的新車而提供的一種經濟補貼政策。對于符合有關補貼政策的老舊汽車車主,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
公司在報廢汽車回收中,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令第307號,積極開展行業(yè)自律,依法回收,規(guī)范經營,從源頭上控制了報廢汽車整車、拼裝車、五大總成等上路和重新流入市場的現象,為緩解我市資源短缺,減輕環(huán)境污染,促進資源循環(huán),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道路交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