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按儒教的傳統(tǒng),孝子應(yīng)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每個人在三歲前,基本都不離開父母懷抱,此三年感念父母恩,很多村莊也是這樣產(chǎn)生的),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掃墓:親友于清明節(jié)(介之推于這一日去世)期間修理、打掃墓地。
燒七:下葬后,親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燒紙錢,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還有類似的叫魂、燒紙錢等活動,稱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儀式稱為“斷七”,為正式葬禮部分的結(jié)束。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jīng)若干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家中,由家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島人認為死者要經(jīng)過42天才會完全離家;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nèi),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家始能恢復(fù)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系采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jié),屆時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區(qū)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歐洲國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將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又稱埋葬。流行于世界各地。約產(chǎn)生于舊石器時代中期。在西歐,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時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場。土葬墓一般葬一個遺體,但也有數(shù)人或氏族合葬的。土葬為葬禮中普遍采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