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稱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yè)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zhí)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由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jù)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
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fā)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fā)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fā)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fā)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fā)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它是施工準備和所需材料、結構件等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內習慣上又稱為預付備料款。
工程預付款的扣回:
起扣點T=P-M/N, P為承包合同總合同額 M為工程預付款數(shù)額 N為主要材料和構件所占總價款的比重
備料款屬于預付性質。施工的后期所需材料儲備逐步減少,需要以抵充工程價款的方式陸續(xù)扣還。
施工合同中應約定起扣時間和比例。
銀行保函包括履約保函、不上網(wǎng)保函、上網(wǎng)保函、預付款保函、投標保函、維修保函、預留金保函、稅款保付反擔保函、海關風險保證金保函等。
履約保函
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人(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倘若履約責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約的規(guī)定按期、按質、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約項下的其他業(yè)務,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該款項通常相當于合約總金額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