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對于保障行車、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設施系統(tǒng)應具有交通管理、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證交通順適,發(fā)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措施,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等。
在馬路邊我們看見的各種各樣交通標志牌和交通標識牌,他們的形態(tài)都是有一定考究的,并不是濫用的,依照樣子詳盡來區(qū)分,主要有幾種:正等邊三角形、環(huán)形、倒等邊三角形、八角形、叉形、正方形,正等邊三角形:用于正告標志;環(huán)形:用于勸阻和標示標志;倒等邊三角形:用于“減速讓行”勸阻標志。
交通標志牌制作要求——形狀和大小。
國家標準規(guī)格:三角警示牌、圓形交通標牌常用規(guī)格:Φ600mm×1.5mm、Φ800mm×1.5mm、Φ1000mm×1.5mm、△700×2.0mm、△900×2.0mm
方牌:800×800mm×2.0mm、3000×2000mm×2.5mm和4000×2000mm×3.0mm、(內容、尺寸及鋁板厚文庫度可按買家需求訂制)
隨著城市化道路建設越來越深入,很多城鎮(zhèn)道路的交通設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街上的人們可以看到各種不同顏色和外觀的道路交通標志。一般我們在道路上見到的標志牌具體可以分成四大類:指路交通標志牌、警告交通標志牌、指示交通標志牌和禁令交通標志牌。這些標志共同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和我們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