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新標準:10類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即將出臺
幾年各行業(yè)領域先后制定、修訂出臺了51項國家層面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特種設備事故隱患判定未有專門提及。
特種設備具有高溫、高壓、高空、高速條件下運行等特點,是人民群眾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具有潛在危險的設備,世界各國政府十分重視其,對特種設備均實行特殊監(jiān)管,以保障。特種設備也是生產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目前特種設備行業(yè)缺少統(tǒng)一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國家標準,急需有統(tǒng)一的標準指導特種設備監(jiān)管部門、生產單位、使用單位開展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治理重大隱患,確保特種設備使用。
近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也終于發(fā)布了《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方法》征求意見稿(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6日),特設領域專項判定也要來了!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
該標準出臺后,屬于GB系列強制性標準,規(guī)格非常高了。
壓力管道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繼續(xù)使用的壓力管道,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5.4.1 定期檢驗的檢驗結論為不符合要求或不允許使用。
5.4.2 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缺失或失效。
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
5.5 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5.5.1 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或者氣瓶充裝活動。
5.5.2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錯裝介質。
5.5.3 充裝設備設施上的緊急切斷裝置缺失或失效。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繼續(xù)使用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5.10.1 未經首次檢驗。
5.10.2 首次檢驗或定期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5.10.3 電源緊急切斷裝置缺失或失效。
5.10.4 制動(包括行車、駐車)裝置缺失或失效。
5.10.5 觀光列車的牽引連接裝置及其二次保護裝置缺失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