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圍
申請內容:壓力管道元件制造 [壓力管道管子(B)、壓力管道閥門(B)、壓力管道管件(無縫
管件(B1、B2)、有縫管件(B1、B2)、鍛制管件、聚乙烯管件、壓力管道法蘭(鋼制鍛造
法蘭、補償器(金屬波紋膨脹節(jié)(B1、B2)、元件組合裝置)單位許可申請。
申請人范圍及申請條件:省內從事列入《特種設備目錄》和《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特種設
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 年第 3 號)》的壓力管道元件制造活動的企業(yè)。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請項目不屬于特種設備許可范圍的;(2)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
虛假申請資料被發(fā)現(xiàn)的;(3)被依法吊(撤)銷許可證,并且自吊(撤)銷許可證之日起不滿 3 年的。
壓力管道安裝資質許可證是從事壓力管道安裝的企業(yè)必須具備的資質之一。辦理壓力管道安裝資質許可證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注冊資金、企業(yè)人員等方面的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和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分別負責不同級別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的受理、審批、發(fā)證。企業(yè)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流程進行申請和辦理。
安裝設備
氬弧焊機:4臺,焊機:10臺,焊條烘干設備2臺,起重機:1臺,切割設備2臺,現(xiàn)場熱處理設備:1臺,空氣壓縮機:2臺,坡口加工設備:2臺等等。
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一次。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
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
液化石油氣鋼瓶,按國家標準進行檢驗。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YSP-2.0型、YSP-0.5型鋼瓶,自制造日期起,次至第三次的檢驗周期均為4年,第四次的檢驗周期為3年;YSP-50型鋼瓶,每3年檢驗一次。
車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每5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