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施工,是指對建筑物基礎施工過程。樁基由樁和樁承臺組成。樁基施工方法有:錘擊法、振動法、壓入法和射水法。
樁基由樁和樁承臺組成(見樁基礎)。樁施工法分為預制樁和灌注樁兩大類。打樁方法的選定,除了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外,還要考慮樁的類型、斷面、長度、場地環(huán)境及設計要求。中國古代已有用石硪夯打木樁施工。其后樁長、樁徑加大,石硪逐漸被拉動鑄鐵的落錘取代。17世紀80年代始有蒸汽錘問世。至19世紀30年代已應用導桿式柴油錘。隨著建筑工業(yè)的發(fā)展,為了適應大型樁基工程的需要,樁基礎施工技術既要增加錘重和改進起重、吊裝操作工藝,又要減少震動噪聲和對環(huán)境的污染。有的預制樁的施工以鉆孔取土后沉樁的鉆打(或鉆壓)結合工藝,取代原來單純錘擊擠土或壓入擠土等方法。同時能量大、無公害的沖擊體重達 60多噸的液壓錘、125噸蒸汽錘和15噸柴油錘都已得到應用。灌注樁施工亦由原來泥漿護壁、套管成孔進展到無噪聲、不排污、不擠土的全套管施工。
樁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預制樁尖強度等級不得小于C30;
2 灌注樁主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5mm,水下灌注 樁的主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50mm;
3 四類、五類環(huán)境中樁身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港口工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JTJ 267、《工業(yè)建筑防腐蝕設計規(guī)范》GB 50046的相關規(guī)定。
擴底灌注樁擴底端尺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圖4.1.3):
1 當持力層承載力較高、上覆土層較差、樁的長徑比較小時,可采用擴底樁;擴底端直徑與樁身直徑之比D/d,應根據承載力要求及擴底端側面和樁端持力層土性特征以及擴底施工方法確定;挖孔樁的D/d不應大于3,鉆孔樁的D/d不應大于2.5;
2 擴底端側面的斜率應根據實際成孔及土體自立條件確定,a/hc 可取1/4~1/2,砂土可取1/4,粉土、黏性土可取1/3~1/2;
3 擴底端底面宜呈鍋底形,矢高hb可取(0.15~0.2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