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樁,指把樁打進地里,使建筑物基礎堅固。
而打樁培訓則是進行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培訓、建設施工企業(yè)進行技術培訓以及下崗職工進行再就業(yè)培訓的理想選擇。
因為地面建筑物如果要建在地面上,地面要承受很大的壓力,就必須保證地面有足夠的抵抗壓力的強度,這個往往很難做到,所以就必須對承受建筑物的地面進行加固或者改善地面的承受方式,所以就想到在地基上打樁,讓建筑物的大部分重量通過樁傳到地面以下很深的位置,因為這個位置的地基比地面承受能力大得多。
射水法
也稱為射水沉樁法。是錘擊法與振動法的一種輔助方法。利用高壓水流,通過安裝在樁側面或空心樁內的射水管,沖松樁尖周圍的土層,達到減少樁下沉阻力的目的。一般用于沙土層中,效率很高。當樁尖下沉到距設計標高約1~1.5米時,應停止射水,用錘擊法或振動法將樁沉到設計標高。
樁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預制樁尖強度等級不得小于C30;
2 灌注樁主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5mm,水下灌注 樁的主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50mm;
3 四類、五類環(huán)境中樁身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港口工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JTJ 267、《工業(yè)建筑防腐蝕設計規(guī)范》GB 50046的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