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材料質量的基本要求如下:為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應選擇合適的供貨方。對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時必須具備正式的材質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如果不具備或證明資料有疑義,應抽樣復驗,只有試驗結果達到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和技術文件的要求時才能采用。工程中所有的鋼構件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有關質量資料。由于運輸安裝中出現(xiàn)的構件質量問題,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糾正措施并落實。凡標志不清或懷疑質量有問題的材料、鋼結構件,受工程重要性程度決定應進行一定比例試驗的材料,需要進行追蹤檢驗以控制和保證其質量可靠性的材料和鋼結構件等,均應進行抽檢,對于進口材料應進行商檢。對材料的性能、質量標準、適用范圍和對施工的要求必須充分了解,慎重選擇和使用材料。如焊條的選用應符合母材的等級,油漆應注意上、下層的用料選擇。材料質量抽樣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設計要求,要能反映該批材料的質量特性。對于重要的構件應按合同或設計規(guī)定增加采樣的數(shù)量。
培訓實力:為學員提供優(yōu)質的教學,注重當前實際與就業(yè)方向為主導,著力學員的動手能力的培訓,以用人單位的需求為導向,在培訓學員職業(yè)技能的同時,重點突出應用能力和技能技巧的培訓,增加應聘能力與就業(yè)能力的培訓,學校擁有雄厚的培訓實力。不少學員通過培訓后,比較順利地找到適合自己個性化發(fā)展的職業(yè),融合了市場需求與良好的職業(y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