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貨清單
裝貨清單是承運人根據(jù)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其內容包括裝貨單編號、貨名、件數(shù)、包裝形式、毛重、估計尺碼及特種貨物對裝運的要求或注意事項的說明等。裝貨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jù),又是供現(xiàn)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yè)務單據(jù)。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通過鐵路運輸?shù)郊s定地點,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鐵路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是鐵路運輸企業(yè)。鐵路運輸企業(yè)主要是指國家鐵路運輸企業(yè)和地方鐵路運輸企業(yè)。國家鐵路運輸企業(yè)是指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鐵路站段不是鐵路運輸企業(yè),而是鐵路運輸企業(yè)的基層組織,它只能以鐵路局或者鐵路分局的名義進行運輸生產活動。
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承運貨物的一方為承運人,是指從事公路貨物運輸并與托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它可以是公路運輸企業(yè),也可以是從事公路貨物運輸?shù)钠渌麊挝缓瓦\輸個體戶。承運人有時可分為締約承運人和實際承運人。所謂締約承運人是指參與簽訂運輸合同的承運人;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締約承運人委托從事運輸?shù)娜?。托運人是指托運貨物的一方或指與承運人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它可以是承運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除了承、托運雙方外,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一般還涉及收貨人。收貨人是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托運人指定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貨物的人。因此在一個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三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在不少情況下,托運人和收貨人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