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的概念早是在美國形成的,起源于20世紀30年代,原意為“實物分配”或“貨物配送”。1963年被引入日本,日文意思是“物的流通”。20世紀70年代后,日本的“物流”一詞逐漸取代了“物的流通”。
中國的“物流”一詞是從日文資料引進來的外來詞,源于日文資料中對“Logistics”一詞的翻譯“物流”。
在中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的定義中指出:物流是物品從供應地到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回收、信息處理等基本功能實施有機的結合。
中國的物流術語標準將物流定義為:物流是物品從供應地向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將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信息處理等功能有機結合起來實現用戶要求的過程。
托運單
托運單俗稱“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證。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并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后,即接受托運。
裝貨單
裝貨單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fā)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裝貨單既可用作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貨物申報手續(xù)的主要單據之一,所以裝貨單又稱“關單”,對托運人而言,裝貨單是辦妥貨物托運的證明。對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裝貨單是通知船方接受裝運該批貨物的指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