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種類繁多,機械設備運行時,其一些部件甚至其本身可進行不同形式的機械運動。機械設備由驅動裝置、變速裝置、傳動裝置、工作裝置、制動裝置、防護裝置、潤滑系統(tǒng)、冷卻系統(tǒng)等部分組成。
沖壓設備必須具備以下設施:
⒈沖壓設備上應有銘牌、各種操作指示、與警告性指示;
⒉電源接線應規(guī)范,設備的電纜不應有損傷,防止老化;
⒊沖壓設備上的配電箱門鎖應帶鑰匙,開門自動切斷電源;
⒋單次、連續(xù)、腳踏沖壓等操作的轉換應采用帶鑰匙鎖定的轉換開關;
⒌沖壓設備單次行程操作時,不得出現連續(xù)沖壓行程;
⒍對選用連續(xù)行程操作時,應在操作過程中設有預控動作環(huán)節(jié);
⒎沖壓設備上必須有緊急停止按鈕,并應能自鎖;
⒏腳踏操作與手操作間應具有連鎖控制;
⒐對露于機身外和機身頂部的傳動齒輪、皮帶輪、飛輪、杠桿等傳動零部件,均應裝設防護罩;
⒑腳踏操作裝置采用腳踏板式,以腳踏進行電氣開關控制,并能自動復位;
⒒腳踏板的上部及兩側應有防護罩,踏板應防滑;
⒓沖壓設備必須具有防止手進入模具閉合區(qū)的防護措施,使用單位應根據沖壓設備種類、生產產品工件形狀等不同情況,采取自動進出料、加裝防護裝置、模具及使用取送料專用工具等沖壓作業(yè)措施。
定期對電氣系統(tǒng)的三項試驗(保護接地、絕緣、耐壓試驗),進行測試,并有測試報告。
每臺沖壓設備都應取得《沖壓設備準用證》,并在有效期內。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
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guī)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