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采用個人結算賬戶提取的,提取申請人應預先開立個人結算賬戶,并向所在單位經辦人提供個人結算賬戶信息,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見附表1)并經提取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后,與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因職工個人原因導致提取劃款失敗時,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應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見附表2),并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后,連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個人結算賬戶復印件等資料交管理部。管理部經業(yè)務主管審核簽字后,方可進行修改,并制作《個人信息變更對照表》(見附表3),交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核對;管理中心會計處于下一工作日通過銀行再次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敖ㄔ臁笔侵赋擎?zhèn)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guī)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托銀行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一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yè)性貸款由受托銀行審批。
房地產開發(fā)商與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簽訂《商品房按揭貸款合作協(xié)議》,由房地產開發(fā)商為借款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并按貸款總額一定比率繳存保證金,待產權證辦妥完成抵押登記后,結束保證擔保責任,轉為所購住房抵押擔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獲得批準后由受托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用款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