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勘察是指為了建筑、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項目的建設而進行的一系列勘察工作。其包括場地勘察、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地球物理勘察、巖土力學勘察等多個階段。
場地勘察是巖土工程勘察的步,它主要是對工程建設所在地的基本情況進行調(diào)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交通等方面的情況。
地質勘察是巖土工程勘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對工程所在地的地質構造、巖石、土層等進行詳細的勘察和分析,以確定地質條件對工程建設的影響。
然后,水文地質勘察是對工程所在地的水文地質條件進行勘察,包括地下水位、水文地質構造、水文地質特征等,以便進行水文地質評價和水文地質預測。
地球物理勘察和巖土力學勘察也是巖土工程勘察的重要組成部分。地球物理勘察是利用地球物理探測技術對地下巖土體進行勘察,以獲得地下巖土體的物理性質和結構特征。巖土力學勘察則是對地下巖土體的力學性質進行研究,以確定地下巖土體的力學特性和變形特征,為工程設計提供依據(jù)。
勘察分可行性研究,初勘,定測和補充定測4個部分。每個勘察階段都有他的目的,先確定建筑的可行性,然后對地質水文情況做一個大致勘察,后詳勘需要弄清楚每一個地層巖土情況,需要做原位實驗,土工實驗,確定地基承載力,進而采取合適的基礎形式和施工方法。
初勘:
1查明場地地形、地貌、地質構造,查明巖土類別、層次、厚度及物理力學性質;
2查明各種巖溶洞隙的形態(tài)、分布范圍、規(guī)模、埋深、圍巖和巖溶充填物的性狀,提出巖溶洞隙的處理建議;
3查明地下水的類型、埋藏條件、對建筑材料的侵蝕性,提供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及規(guī)律,人孔開挖后滲水速率,建議施工降水的措施;
4評價場地的穩(wěn)定性及建筑適宜性,提供設計所需巖土參數(shù)及基礎方案建議;提供樁基按兩類極限狀態(tài)進行設計所需用的巖土物理力學指標值。提供設計比較用的各種樁型的力學指標及其實施的可能性??碧缴疃确秶鷥?nèi)各土層的各項力學指標,探討該工程采用淺基礎的可能性。
5提供整治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地質資料、危害程度及建議。特別是涉及邊坡開挖的穩(wěn)定的評價報告,并有明確的判斷、結論和防治方案。
6測試項目為:土樣:天然含水量、天然重度、比重、液限、塑限、常規(guī)壓縮試驗、直剪試驗。
7巖樣:塊體密度、飽和單軸抗壓強度、抗剪強度。測試項目滿足規(guī)范要求。
工程地質勘察法是勘察場地和地基工程地質條件的方法;研究勘察工作的布置和工作量使用原則,制定勘察工作步驟,劃分勘察工作階段,根據(jù)不同類型工程建筑制定勘察規(guī)范和細則,并研究新技術新方法的應用。具體有:工程地質測繪、工程地質勘探(包括物探、鉆探、坑探)野外測試和實驗室研究工作。其目的是查明與正確評價建筑場地和地基工程地質條件,為工程建筑的設計、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質資料,從工程地質條件方面保證建筑物的穩(wěn)定、經(jīng)濟和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