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融資擔保公司從事國際信用證,保函業(yè)務多年,擅長處理各種國際,國內(nèi)信用證,保函業(yè)務等疑難雜癥,國外有多個行口,迪拜,德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等可以匹配您的海外客戶出證,前期無任何費用,簽訂合同后,再打款出證,
《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UCP600)第 2 條將信用證定義為:信用證是指任何一項約定,不論其名稱或描述如何,它是一項不可撤銷的且由此構成開證銀行確定的承諾,即開證銀行保證向相符的提示予以承付。開證銀行是指依據(jù)申請人的請求或代表自己開立信用證的銀行。
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即信用證是開證銀行對受益人的一種保證,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證所規(guī)定的條件,則開證銀行保證付款。備用信用證開證行的付款責任與跟單信用證開證行的付款責任是有所不同的。在備用信用證業(yè)務中,備用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保證,是一種銀行信用.
開國際信用證的時候是需要雙方在合同當中一開始就約定清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一般這種國際信用證是需要買方向銀行申請的,銀行在審核過相關的條件以后就會給當事人出具信用證的,并且國際信用證是通過電傳或者電報等方式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