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通常為三年。
如果借條中注明了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借條中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必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此外,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超過訴訟時效,對方可以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如果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已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護。但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
一般來說,民間借貸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不受保護。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