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墊資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具體情況需要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來判斷。根據(jù)《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第六條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明確的約定,承包人可以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但是,如果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那么超出部分是不被支持的。
工程欠款和墊資的區(qū)別 墊資:未約定的,不支付利息。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工程欠款:未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利息。有約定的,從其照約定。
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工程墊資的本質是承包墊付的工程款,一般認為工程墊資有這樣三個特征即為合法: ,墊資在建設施工合同里有著明確的約定; 第二,所墊資金必須用于施工合同項下的工程建設; 第三,墊付的范疇是本應由發(fā)包人支付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