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工程墊資的本質是承包墊付的工程款,一般認為工程墊資有這樣三個特征即為合法: ,墊資在建設施工合同里有著明確的約定; 第二,所墊資金必須用于施工合同項下的工程建設; 第三,墊付的范疇是本應由發(fā)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墊資”,就是在購房過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時,由所謂的“款服務公司”或者擔保公司拿出資金,幫下家補足首付款以幫助完成購房的行為。當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墊款”手續(xù)費,說得通俗一點,這種“墊資”行為類似民間高利貸。
過橋墊資目的:1、過橋墊資,是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行為,期限不超過六個月,過橋墊資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資金融通行為。2、進行資金的融通,通過過橋墊資達到與長期資金對接的條件,然后以長期資金替代過橋資金。過橋墊資只是一種暫時狀態(tài)。3、過橋墊資是臨時周轉,一般期限較短,分別為幾天、幾周不等,多不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