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申請條件:
1招標文件資料。
2基礎交易合同資料及公司對同類工程的履約記錄等資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標文件中備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規(guī)資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財務報表、公司的決議等。
銀行保函的特點1、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申請銀行保函:
1、向銀行提出申請,填寫擔保業(yè)務申請書。
2、按銀行提出的條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資料:
(1)項目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等;
(2)對外擔保主合同、協(xié)議或標書及有關交易背景資料;
(3)擔保涉及的事項按規(guī)定須事先獲得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或核準文件;
(4)項目方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兩年財務報表及當期財務報表;
(5)反擔保措施證明文件;
(6)銀行要求的其它資料。
國際貿易中,跟單信用證為買方向賣方提供了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但不適用于需要為賣方向買方作擔保的場合,也不適用于國際經濟合作中貨物買賣以外的其他各種交易方式。然而在國際經濟交易中,合同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往往需要對可能發(fā)生的風險采取相應的保障措施,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就是以銀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