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fā)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xiàn)的風險主要出現(xiàn)在以下環(huán)節(jié)。
(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tǒng)的考察和調查。
(二)在實踐中,有些商業(yè)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
(三)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專業(yè)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yè)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shù)的審貸過程并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網絡詐騙中的無抵押貸款廣告
通過網絡、社交軟件、短信等大規(guī)模發(fā)放廣告的“貸款公司”,往往都是打著無抵押貸款的幌子進行詐騙。這些公司利用人們對貸款的需求,向他們宣傳極低利率、快速放款、無需任何擔保等誘人的條件,以吸引大量的被害人上當受騙。因此,在辦理貸款時,我們必須選擇國家正規(guī)的金融機構,切忌心存僥幸心理,避免被騙。
網絡辦理小額貸款的陷阱
違法犯罪分子通過打著“網絡辦理小額貸款,無抵押,速到款”等廣告的方式,以低利息為誘餌,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錢的心理,讓受害人完全相信自己,終落入陷阱。一旦受害人上鉤,他們會以各種方式詐取受害人的錢財,導致受害人遭受經濟損失。
警方破獲的無抵押貸款詐騙案例
警方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一些不法分利用“小額貸款”為名進行詐騙。他們在宣傳中打出低息、無抵押、快速放款等誘人的標語,吸引無數(shù)受害人上鉤。一旦受害人被騙,他們會采取各種手段逃避責任,導致受害人無法追回損失。
警方的提醒與案例分析
近,湖北??稻狡偏@了一起以“網上無抵押貸款”為幌子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警方指出,隨著市場上出現(xiàn)各種小額貸款產品,不法分子趁機斂財。因此,我們要警惕這些詐騙手段,并遵循警方提供的防范建議,以避免成為受害人。
網絡貸款APP的詐騙方式
一些以“愛瘋”、“愛吧”等名義的網絡貸款APP平臺打出“為被害人辦理短期無抵押貸款”的誘餌,采用高額服務費、軟暴力討債以及借新還舊等手段,讓受害人一步步陷入陷阱。這種詐騙方式往往會讓受害人陷入債務漩渦,無法償還貸款,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以無抵押貸款為誘餌的代辦業(yè)務詐騙
近期,一些犯罪分子聲稱可以代辦“無抵押貸款”業(yè)務,以此為誘餌進行詐騙。他們以低息、快速放款為承諾,吸引不少人上當受騙。因此,在面對這種情況時,我們必須保持警惕,避免被騙。
無抵押貸款詐騙的真相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發(fā)送短信或利用其他方式誘使受害人注冊APP,就可以獲得所謂的無抵押貸款。這只是一種騙局,目的是騙取受害人的個人信息甚至獲取他們的資金。因此,我們必須保持警惕,切勿輕易相信這種誘人的廣告。
無抵押借貸只是一個誘餌,背后隱藏著無數(shù)的陷阱和詐騙。我們必須保持警惕,選擇正規(guī)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并遠離網絡和社交媒體上的詐騙廣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避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
民間借貸雙方可以發(fā)生在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或者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之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于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只要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民間借貸合同就有效。
民間借貸關系的存在,由出借人舉證證明 出借人應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其他證據(jù)。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債權憑證上沒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稱時,一般可推定其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載明債權人姓名或名稱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過簡單否認的形式,而必須采用有事實依據(jù)的抗辯形式。 原告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xiàn)有證據(jù)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