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信貸中采用抵押貸款是基于銀行經(jīng)營資金的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于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貸款方式。
貸款用途
用于支持個人在中國大陸境內(nèi)城鎮(zhèn)購買、大修住房,其主要產(chǎn)品是抵押加階段性保證個人住房貸款,即通常所稱"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貸款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臺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nèi)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nèi),且備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于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nèi);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行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房屋二次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用于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fā)展?jié)摿^大的優(yōu)質住房和商業(yè)用房;
2、用于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xiàn)房;
3、房屋是使用中國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中國銀行執(zhí)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yōu)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