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資”,就是在購房過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時,由所謂的“款服務公司”或者擔保公司拿出資金,幫下家補足首付款以幫助完成購房的行為。當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墊款”手續(xù)費,說得通俗一點,這種“墊資”行為類似民間高利貸。
工程墊資的本質(zhì)是承包墊付的工程款,一般認為工程墊資有這樣三個特征即為合法:
,墊資在建設施工合同里有著明確的約定;
第二,所墊資金必須用于施工合同項下的工程建設;
第三,墊付的范疇是本應由發(fā)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通常情況下是不超過工程總預算的30%,但很多建設單位(投資)資金一時無法到位,又不想工程停工,那么必須在墊資30%以后還會繼續(xù)墊資,關鍵是看與投資單位的合同怎么約定,在墊資30%的情況下,工程進度達到總預算20%的時候,投資單位必須預付工程款40%,當工程進度達到總預算35%的時候,投資單位必須預付工程款60%,如果投資單位(通常為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等。
過橋墊資,是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行為,期限不超過六個月,過橋墊資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資金融通行為。目的是進行資金的融通,通過過橋墊資達到與長期資金對接的條件,然后以長期資金替代過橋資金。過橋墊資只是一種暫時狀態(tài)。過橋墊資是臨時周轉(zhuǎn),一般期限較短,分別為幾天、幾周不等,多不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