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首付款、貸款和尾款的金額;
2、購房人及配偶當面向銀行申請貸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場確認;
3、銀行對貸款申請進行調查、審批;
4、購房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及擔保合同;
5、售房人將房屋產權過戶給購房人,售房人向購房人取得首付款;
6、購房人與銀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
7、銀行向售房人賬戶發(fā)放貸款;
8、買賣雙方辦理房屋物業(yè)結清,售房人向購房人取得尾款;
9、購房人收房,按月還款(階段性擔保情況下,購房人與銀行補辦房產抵押登記)
抵押房產用于個人消費
需準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個人消費用途證明。
利率:抵押房產用于個人消費用途時,一般執(zhí)行基準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為十年以內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3、具有穩(wěn)定、合法的收入來源;
4、抵押房產有房地產證,產權明晰,可上市流通;
5、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未取得房產證的小產權房
對于小產權房產,如果居住人沒有取得房產證的話,對房產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沒有取得此套房產的所有權證書,所以這類房產就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