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的品質參差不齊,因此在加工過程中需要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以較大限度地利用廢舊木材的價值。比如,可以利用廢棄木料生產人造板、生物質炭等產品,提高廢舊木材的附加值;也可以通過創(chuàng)新工藝和設備,降低廢舊木材加工過程中的能耗和環(huán)境污染。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廢舊木材的處置成為了一個日益突出的問題。如果這些木材無法得到合理的利用,將會對環(huán)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壞。然而,即使廢舊木材沒有再利用的價值,也不意味著它們就沒有銷毀的必要。
廢舊木材的銷毀是必要的,但需要注意對環(huán)境的影響。在選擇銷毀方法時,需要考慮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同時,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廢舊木材的合理處置,保護環(huán)境和人類的健康。
木材的主要物理性質有:
① 密度
指單位體積木材的重量。木材的重量和體積均受含水率影響。木材試樣的烘干重量與其飽和水分時的體積.烘干后的體積及爐干時的體積之比,分別稱為基本密度.絕干密度及爐干密度。木材在氣干后的重量與氣干后的體積之比,稱為木材的氣干密度。木材密度隨樹種而異。大多數(shù)木材的氣干密度約為0.3~0.9克/厘米3。密度大的木材,其力學強度一般較高。
② 木材含水率
指木材中水重占烘干木材重的百分數(shù)。木材中的水分可分兩部分,一部分存在于木材細胞胞壁內,稱為吸附水;另一部分存在于細胞腔和細胞間隙之間,稱為自由水(游離水)。當吸附水達到飽和而尚無自由水時,稱為纖維飽和點。木材的纖維飽和點因樹種而有差異,約在23~33%之間。當含水率大于纖維飽和點時,水分對木材性質的影響很小。當含水率自纖維飽和點降低時,木材的物理和力學性質隨之而變化。木材在大氣中能吸收或蒸發(fā)水分,與周圍空氣的相對濕度和溫度相適應而達到恒定的含水率,稱為平衡含水率。木材平衡含水率隨地區(qū)、季節(jié)及氣候等因素而變化,約在10~18%之間。
③ 脹縮性
木材吸收水分后體積膨脹,喪失水分則收縮。木材自纖維飽和點到爐干的干縮率,順紋方向約為0.1%,徑向約為3~6%,弦向約為 6~12%。徑向和弦向干縮率的不同是木材產生裂縫和翹曲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