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票據(jù)應產(chǎn)生于銷售貨物或提供技術服務的正當貿易,包買票據(jù)后,出口商放棄對所出售債權憑證的一切權益,將收取債款的權利、風險和責任轉嫁給包買商,而銀行作為包買商也必須放棄對出口商的追索權。
福費廷(FORFAITING)又稱票據(jù)包買或買斷,是指出口地銀行或金融機構對出口商的遠期債權(遠期/延期付款信用證、遠期商業(yè)本票、遠期銀行本票、遠期匯票)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xiàn),使出口商得以提前取得現(xiàn)款的一種出口融資方式。
信用證只限于轉賬結算,不得支取現(xiàn)金。國內信用證的優(yōu)勢:對買方:支付;約束賣方履約行為;避免資金提前占用;增加融資渠道;對賣方:確保合同的履行和交易的;便于控制貨權;便于融資;減少應收帳款;消除拖欠,降低支付風險。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一是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二是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jù)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三是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