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貸款主體性質分為: 經濟組織貸款 企業(yè)單位貸款 事業(yè)單位貸款 個人貸款 按照貸款用途分為: 企業(yè)(經濟組織)類 固定資產投資貸款 項目融資貸款 一般固定資產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 鋪底流動資金貸款 臨時流動資金周轉貸款
銀監(jiān)會發(fā)布《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啟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審批工作。規(guī)定,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應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和銀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消費金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消費金融公司在試點階段的業(yè)務范圍僅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和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不涉及房地產貸款和汽車貸款;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試點辦法》規(guī)定了三方面:一是貸款利率不能超出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二是消費金融公司對借款人的個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隨意對外泄露;三是對逾期貸款的催收應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采用威脅、恐嚇、騷擾等不正當手段。
個人旅游貸款。是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費用、以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權利作質押擔保或者有具有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并存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提供保證,借款金額在2000元至5萬元、期限在六個月至二年、且提供不少于旅游項目實際報價30%首期付款的人民幣貸款。
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申請購買"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的借款人發(fā)放的個人貸款。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不限定具體消費用途的人民幣擔保貸款。 客戶以“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向銀行申請貸款,用途主要有個人住房、汽車、一般助學貸款等消費性個人貸款。 貸款期限長不超過20年(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例,商業(yè)貸款一般長期限為20年);同時需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人保證方式(有些銀行僅接受抵押或質押的方式)作為貸款擔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