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記錄是指手術者書寫的反映手術一般情況,手術經過,書中發(fā)現及處理等情況的特殊記錄,應當在術后24小時內完成。特殊情況下由助手書寫時,應由手術者簽名。手術記錄應當另頁書寫,內容包括一般項目(患者姓名,性別,科別,病房,床位號,住院病歷號或病案號),手術日期,術前診斷,術中診斷,手術名稱,手術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術經過,術中出現的情況及處理等。
手術護理記錄是指巡回護士對手術患者術中護理情況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記錄,應當在手術結束后及時完成。手術護理記錄應當另頁書寫,內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歷號或病案號,手術日期,手術名稱,術中護理情況,所用各種器械和敷料數量的清點核對,巡回護士和手術器械護士簽名等。
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是指在實施特殊,特殊檢查前,經治醫(yī)師向患者告知特殊檢查,特殊的相關情況,特殊項目名稱,目的,可能出現的并發(fā)癥及風險,患者簽名,醫(yī)師簽名等。
條 死亡記錄是指經治醫(yī)師對死亡患者住院期間診療和搶救經過的記錄,應當在患者死亡后24小時內完成。內容包括入院日期,死亡事件,入院情況,入院診斷,診療經過(重點記錄病情演變,搶救經過),死亡原因,死亡診斷等。記錄死亡事件應當具體到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