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和抵押的區(qū)別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2)占管形態(tài)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tài),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tài),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xié)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xié)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抵押物依法向其相關部門進行登記:
以房屋為抵押物的要到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以交通運輸車輛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以機器設備及其它物資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
不屬于上述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xù)。
以上抵押物在有關部門登記的同時,原則上要進行資產評估并出具證明手續(xù),便于合理合法辦理抵押貸款。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fā)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yè)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應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低息貸款怎么申請?
一般低息貸款都是國家、銀行所提供的貸款服務,針對不同的群體有貸款需求的,國家或是銀行幫扶的項目貸款往往會有低息貸款,在申請低息貸款時需要達到申請機構所滿足的低息貸款的資質,低息貸款可以直接到銀行營業(yè)網點或其他貸款機構申請,但并不是全部人都可以申請低息貸款,一般低息貸款對貸款申請人規(guī)定比較高,首先個人征信要好,其次有很強的還款能力、是貸款機構的優(yōu)質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