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書寫借條應(yīng)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名稱應(yīng)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以避免陷入舉證困境。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和身份證號碼不能少,千萬不要寫成小名或綽號。
3、借款金額要寫清,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并保證二者一致,如不一致,則法律規(guī)定按大寫為準。
4、借款期限和還款期限均要寫明,因為這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guān)重要。
5、如是有償借貸,必須寫明約定的利息,且保證約定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不寫明利息,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視為無息借貸。
6、必須由借款人本人親自簽名或加按手印。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yīng)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yīng)予支持。
民間借貸是指發(fā)生在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資金融通行為。此處的資金通融行為并不要求一定取得收益,但是取得收益往往是出借人的目的之一。另有一部分為親朋好友之間的的資金周轉(zhuǎn)。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gòu)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xiàn)、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chǎn)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jīng)濟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