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jīng)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jīng)濟收入的證明。
在申請信用卡或者辦理其他銀行業(yè)務的.時候,收入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
許多人在要求單位開具收入證明的時候并不知道標準的收入證明是什么樣的格式,導致很多收入證明無法使用。 它是在信用卡審核時初始信用額度的主要參考內(nèi)容之一,直接反應辦理人的還款能力。
工作證明應該以一個明確的標題開頭,例如:“工作證明”或“雇傭證明”。接下來應該寫明證明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職位和入職時間等關鍵信息,以便證明的準確性和可行性。
工作證明書寫格式示例
有我單位職工 同志,從事_____________(專業(yè))相關工作 年,其主要工作經(jīng)歷如下:起 止 年 月
在 崗位從事何 工作,獲何 專業(yè)技術資格。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經(jīng)查,該同志在工作期間,能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yè)操守的行為。我單位對本證明真實性負責。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需要開工作證明的幾種情況:1、申請簽證使用;2、申請信用卡、貸款使用;3、就業(yè)考試使用;4、職稱評定;5、申請交通補貼。工作證明需包含申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所在部門、所屬崗位、工作年限、獲得技能以及單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