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書寫借條應(yīng)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名稱應(yīng)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以避免陷入舉證困境。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和身份證號碼不能少,千萬不要寫成小名或綽號。
3、借款金額要寫清,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并保證二者一致,如不一致,則法律規(guī)定按大寫為準(zhǔn)。
4、借款期限和還款期限均要寫明,因為這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guān)重要。
5、如是有償借貸,必須寫明約定的利息,且保證約定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不寫明利息,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視為無息借貸。
6、必須由借款人本人親自簽名或加按手印。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yīng)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yīng)予支持。
民間借貸是一種靈活的融資手段,但是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fēng)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為了避免發(fā)生糾紛,民間借貸出具出面的借條,書寫借條時要注意格式,不能胡亂填寫。對于民間借貸的利息,當(dāng)事人要掌握好尺寸,不能超過法定的限度。
民間借貸是指發(fā)生在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資金融通行為。此處的資金通融行為并不要求一定取得收益,但是取得收益往往是出借人的目的之一。另有一部分為親朋好友之間的的資金周轉(zhu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