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書寫借條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名稱應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以避免陷入舉證困境。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和身份證號碼不能少,千萬不要寫成小名或綽號。
3、借款金額要寫清,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并保證二者一致,如不一致,則法律規(guī)定按大寫為準。
4、借款期限和還款期限均要寫明,因為這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重要。
5、如是有償借貸,必須寫明約定的利息,且保證約定的利率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不寫明利息,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視為無息借貸。
6、必須由借款人本人親自簽名或加按手印。
民間借貸是一種靈活的融資手段,但是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為了避免發(fā)生糾紛,民間借貸出具出面的借條,書寫借條時要注意格式,不能胡亂填寫。對于民間借貸的利息,當事人要掌握好尺寸,不能超過法定的限度。
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于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chǎn)。不屬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chǎn)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民間借貸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xié)議中約定有償?shù)?,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
民間借貸也就是常說的借錢、借款。實際上來說,民間借貸僅僅與錢的交付有關,屬于實踐合同,即只有出借人將款項交付借款人此時借款才成立。因此,預先寫下借條,但是并沒有支付資金的行為,并不屬于有效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