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社會風險小。小額貸款公司不非法集資、不放高利貸、不用社會閑散人員收貸。其集資、放貸、收貸都有自己的執(zhí)行辦法,而且只貸不存,不涉及公眾存款問題,社會風險小。
營銷模式靈活。小額貸款公司在風險可控下實行不評級、不授信的營銷形式,打破了長期以來商業(yè)銀行等正規(guī)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式,具有方式簡便、快捷的特點,有利于中小企業(yè)及時獲得信貸支持,緩解中小企業(yè)及個體工商戶的短期融資困難,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之間的不足。
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fā)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yè)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應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