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時段存款證明業(yè)務流程
1 客戶申請
客戶提出業(yè)務申請,填寫《個人存款證明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2 營業(yè)網(wǎng)點受理客戶申請
(一)經辦人員檢查客戶申請書填寫情況,核對無誤后在申請書下半聯(lián)營業(yè)機構受理意見處簽署同意辦理的意見,經辦人員、復核人員加蓋私章,經辦機構加蓋業(yè)務辦訖章。
(二)對于同一筆存款同時出具多份存款證明的,需在營業(yè)機構受理意見處注明出具總份數(shù)(下同)。
3 營業(yè)網(wǎng)點出具《存款證明書》
經辦人員根據(jù)客戶申請書操作個人存款證明開具交易,核查客戶身份信息。身份核查成功后錄入系統(tǒng)自動打印存款證明書,并呈經辦機構負責人審批或授權后臺進行審批簽章,提交業(yè)務公章保管人蓋章。存款證明書正本交還客戶,申請書、存款證明書副本由經辦機構專夾保管并掃描留存。
個人收入證明由職工向所在公司申請開具,公司核實情況后依據(jù)職工收入真實情況開具并蓋章。個人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
完稅證明是指納稅人在完稅后所獲得的證明文件。通過申請完稅證明則可以合法地證明個人的近的真實的年收入情況。因此,用人單位可據(jù)此判斷各位應聘者的崗位支付方式、抵押性別和社保增元、拖延稅務、正常省稅等信息。
開具個人的收入證明需要先向公司單位開收入證明的申請,開具收入證明后需要加蓋公章,具體內容如下:
1、向單位人力資源部提出開收入證明的申請,說明《收入證明》適用的機構及具體的用途。
2、人力資源部依照公司的收入證明模板開具《收入證明》,并加蓋公章,公章可為企業(yè)公章或人事專用章。
3、在填寫《收入證明》時,需要注意《收入證明》一般含有員工姓名、入職日期、崗位、身份證號、公司聯(lián)系方式,收入證明用途等信息。填寫內容需要確認無誤。
4、除了《收入證明》還有自己的銀行流水賬單是可以作為證明材料的,有收入肯定要入賬到銀行卡,到開戶行打印一份流水賬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