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間借貸合同的當事人非均為自然人時 按照法律規(guī)定,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在司法實踐中,部分地方法院以案件審理指導意見等規(guī)范性文件的形式對除自然人之間之外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作出了規(guī)定,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浙高法【2009】297號)第十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民間借貸合同,自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認可的接收人時生效?!薄渡虾J懈呒壢嗣穹ㄔ宏P于審理民間借貸合同糾紛案件若干意見》(滬高法民一【2007】第18號)第2條規(guī)定:“債權人依據借條起訴債務人還款的糾紛,對借條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應視情況區(qū)別處理。民間借貸合同具有實踐性特征,合同的成立,不僅要有當事人的合意,還要有交付錢款的事實……”
以買賣合同做擔保的情形 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并向當事人釋明變更訴訟請求。當事人拒絕變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作出的判決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標的物,以償還債務。就拍賣所得的價款與應償還借款本息之間的差額,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權主張返還或補償。
貸款前要對企業(yè)法人代表的兼職情況進行調查。對于一人兼任多個企業(yè)法人代表的關連企業(yè)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審查貸款時,必須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還款能力、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的品質等為依據,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勞動模范”、“先進分子”、“華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為依據,降低貸款條件或不按規(guī)章制度發(fā)放和管理貸款。
優(yōu)勢 1. 下款快速——從證件受理到資金到帳,只需3個工作日,加急當日辦結 2. 手續(xù)簡單——可繞開銀行信用登記系統(tǒng),證件齊全并合法,符合抵押條件即可申辦 3. 利率適中——介于銀行貸款利率與典當之間 4. 期限靈活——1至12個月自主選擇,到期可提前申請延期 5. 抵押適度——借款額一般為抵押物評估價值的50%-80%; 6. 還款自由——付息還款方式自行確定,大大提高借款用戶的資金利用率 7. 操作規(guī)范——肯雅隆工作人員具有多年房地產、金融、法律等工作經驗 8. 服務周到——只需提供齊備證件,簽合同、辦抵押時簽上名字,其余由公司全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