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
投標保函的申請條件:
1)、招標文件資料。
2)、基礎交易合同資料及公司對同類工程的履約記錄等資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標文件中備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規(guī)資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財務報表、公司的決議等。
在憑保函交付貨物的情況下,收貨人保證在收到提單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單,承擔應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對因未提交提單而提取貨物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承擔責任,并表明對于保證內容由銀行與收貨人一起負連帶責任。
保函的單據(jù)化特征表現(xiàn)為其金額、付款期限、付款條件和付款責任的終止(即到期日)均取決于保函本身條款及索賠書和其他保函所規(guī)定單據(jù)的提交。因此,擔保人并不關心對客觀事實的調查,如委托人在履行基礎合同中違約的事實,或受益人由此而遭受的實際損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