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適用于所有公開招標、議標時,業(yè)主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情況。 招標人為避免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改標、撤標,或中標后拒簽合同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投標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
租賃保函適用于租賃合同。
在租賃項目中,出租方為避免承租人無法按期償還租金,特別是在融資租賃情況下,租期長、租賃對象的特定性等使出租方承擔較大的風險,往往要求銀行對承租人按期償還租金進行擔保。
只有在與保函條款相符的情況下,受益人才有權得到付款。如受益人未能提交保函規(guī)定的單據或所提交的單據與保函要求不符,或索賠要求末以保函要求的形式出具且未能在保函有效期內提交,受益人就無權獲得付款。